简介:小说《重生七零:我在荒年凡尔赛》以林晚为主角,她意外携带神秘物资空间,穿越至七十年代的北大荒林场,成为一名知青。彼时,林场在旁人眼中是苦寒之地,大雪封门,知青们啃冷窝头、冻得发抖,满心盼着回城。可林晚却视其为宝地,将破旧木屋改造成恒温小窝,窗台绿植葱茏,地窖囤满肉类。闲暇时,她铁锅炖大鹅,香气馋哭邻舍知青;进山带回的“土特产”,更引众人眼红。众人等看“娇小姐”吃苦,结果她不仅把自己养得白白嫩嫩,还征服了全林场最凶野的男人。
周凛面不改色,吐出一块鸡爪子的小骨头,声音淡淡的:
“太瘦了。硌手。”
太瘦了?
硌手?
林晚低头看了看自己,虽然不算胖,但也绝对不至于瘦得硌手吧?
而且......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,怎么听怎么带着一股子别样的暧昧。
旁边的张卫东喝高了,没听出里面的弯弯绕,大着舌头说道:
“对!周凛说得对!丫头你太瘦了,得吃肉!这大小伙子吃啥鸡腿,让他啃爪子去!抓钱手嘛!”
“谢谢......周哥。”
林晚脸有点红,小声说道。
她咬了一口鸡腿,肉质紧实,汁水四溢。
不知怎么的,这鸡腿吃着比蜜还甜。
周凛没看她,继续低头啃他的鸡爪子。
只是那一向冷硬的眉眼,在热气腾腾的雾气里,显得格外柔和。
这一幕,被精明的王大婶尽收眼底。
她暗暗在心里记了一笔:看来以后不仅不能说林知青坏话,还得帮着撮合撮合这对儿。
这周队长那可是出了名的铁树,如今这铁树不仅开了花,还会疼人了!
这顿饭,一直吃到月上中天。
送走客人的时候,虎子抱着肚子直打嗝,手里还攥着林晚塞给他的一把大白兔奶糖。
王大婶拉着林晚的手,亲热得像亲闺女:“丫头,以后没事就去婶子家串门!谁敢欺负你跟婶子说!”
张卫东也被周凛扶着,哼着小曲儿走了。
林晚站在门口,看着几人的背影。
最后,目光落在了那个走在最后、虽然喝了酒但步伐依旧稳健的男人身上。
周凛似乎感应到了什么,回头看了一眼。
风雪中,他指了指天,又指了指门。
意思是:天冷,快回去。
林晚笑着挥挥手。
那场温锅宴的余韵,让林晚在红星林场的日子过得愈发滋润。
林晚的小日子彻底进入了岁月静好的模式。
但生活总是充满了意外,尤其是在这零下三十多度的北大荒。
这里的大自然,总会用一种让你哭笑不得的方式,教你做人。
这一天,阳光大好。
虽然气温依旧低得吓人,但那明晃晃的太阳照在雪地上,看着就让人心情舒畅。
林晚寻思着,该洗洗衣服了。
虽然她空间里有全自动洗衣机和烘干机,但为了掩人耳目,面子上的工程还是得做。
尤其是那几件穿在外面的罩衣和棉裤套,总得挂在院子里晾一晾,让人知道这屋里住的是个勤快人。
“洗刷刷,洗刷刷。”
屋里暖气足,林晚烧了一大锅热水,兑上冷水,在大木盆里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。
洗的时候倒是挺享受,热气腾腾的。
但等到要把这几大盆湿漉漉的衣服拿出去晾的时候,考验才真正开始。
林晚端着木盆,刚一推开门。
“呼——!”
一股白烟瞬间从盆里升腾起来,那是湿热的衣服遇到极寒冷空气产生的剧烈反应。
她不敢磨叽,赶紧跑到院子里的晾衣绳前。
这晾衣绳是周凛上次帮忙修篱笆时顺手给拉的,用的是结实的细钢丝。
林晚拿起一条刚洗好的深蓝色棉裤外罩。
这东西厚实,吸水足。
她刚把它搭在钢丝绳上,还没来得及拿夹子夹住。
神奇的一幕发生了。
原本软塌塌、湿漉漉的裤腿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硬。
那种感觉,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,正在迅速地给裤子“上浆”。
不到一分钟。
刚才还在滴水的裤脚,那水滴还没来得及落下,就直接凝结成了晶莹剔透的小冰柱,挂在裤腿边上,像是一排排锋利的狼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