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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沈言,你于太后寿宴私会三小姐欲行不轨之事,三小姐不从,你便奸杀了三小姐,你认不认罪?」
我奄奄一息,却仍然强撑着轻蔑一笑,「不认。」
刑部侍郎没有想到,我一介书生,竟有如此硬骨头。
「三小姐手中还拿着你赠的牡丹香粉,还有你随身所戴的血玉佩,」
「人证物证俱在,你还有何话说?」
我的传家之宝血玉怎么会在三小姐手中?
想来是有人趁我晕倒时拿走,放入三小姐手中,我心中一动。
我正色道:「我的确与三小姐见过面,但不是私会,只是偶遇,至于奸杀一说,更是无稽之谈。」
虽然三小姐人已经不在了,但我也不想就此污了三小姐清誉。
我哂笑一下,「与三小姐见过面就能作为我杀人的证据吗?」
我一介刚刚高中新科状元的风流才子,前途无量,为何要做这等自取灭亡的事?
我是脑子进水了吗?
「三小姐生前最后一个见的人是你,凶手不是你还能是谁?」
我懒得跟他掰扯,索性双手一摊,认罪了。
「人证物证俱在,既然你已认罪,就赶紧签字画押吧,我等也好向陛下和太后交代。」
「你也好早日上路,争取下辈子投个好胎。」
几个狱卒过来,抓起我的手在证词上按下了手印。
十日后问斩。
十天,我还有十天时间。